車禍後要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嗎?

郭凱心 律師
0 評論

車禍發生後通常會由受理車禍事故案件的管轄區域交通大隊,先行在初步了解相關事實後,製作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簡稱「初判表」),並繪製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並檢附道路交通事故照片黏貼紀錄表,如該車禍案件有經被害人提起刑事訴訟,則會由所繫屬的檢調機關及法院,以上開相關資料及證物為基礎,判定車禍雙方就車禍的發生有沒有過失存在。

在上述的過程中,另行申請進行車禍鑑定並非必要程序,但如車禍當事人不服初判表所認定的結果,或對於車禍發生經過及過失比例有所疑義,就可以申請由車禍鑑定委員會進行上開鑑定,而該鑑定結果將會對於相關刑事案件及後續所可能產生的民事求償案件(請參「車禍發生多久時間內要提告?」、「車禍要如何求償?」等文)產生極大的影響,故建議一定要親自或委由專業律師準時出席車禍鑑定會議,以最大程度維護自身權益。

You may also like

Copyright © 2024 麟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ternational Legal & Partner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改善您的瀏覽體驗。我們假設您對此表示同意,您也可以進一步查看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內容。 接受 查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