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沒去地檢署/法院開庭會麼樣?

郭凱心 律師
0 評論

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收到地方檢察署或法院的開庭通知後,記得一定要按通知時間準時親自到庭!

如果刑事訴訟案件被告經法院或地檢署合法傳喚,但卻沒有請假或請假未經允許又未到庭的話,被告就可能會被拘提到案;又如該被告已遭核發拘票進行拘提,卻仍然找不到人而有逃亡或藏匿的情形,則可能進一步遭到通緝,在這樣的情況下,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利害關係人都可以逕行逮捕該名被通緝中的刑事訴訟案件被告。

溫馨小提醒: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與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不同,刑事訴訟案件被告即便有選任律師作為辯護人,仍然必須親自到庭,不能像民事訴訟當事人直接委任律師單獨出庭喔!

如需更進一步討論,歡迎加LINE預約費法律諮詢。

You may also like

Copyright © 2024 麟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ternational Legal & Partner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改善您的瀏覽體驗。我們假設您對此表示同意,您也可以進一步查看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內容。 接受 查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