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要如何求償?

郭凱心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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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傷的一方必需要在「車禍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致重傷告訴;而因車禍受有損失的一方必須在車禍發生,知道自己受有損害時起2年內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賠償,而進行民事求償的方式及管道,主要有「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待檢察官就刑事案件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2種方式(請參「車禍發生多久時間內要提告?」一文)。

至於在車禍相關民事求償訴訟中,具體可以向「對於車禍發生具有過失的一方」請求的賠償項目,主要包含「醫藥費」、「因車禍受傷所增加的生活支出(例如:購買醫療輔具的費用、往返就醫的交通費等)」、「薪資/營業損失」、「勞動力減損」、「車損」、「精神慰撫金」等等;又如車禍不幸發生死亡結果,則除了上述款項外,也(可能)可以向該有過失的一方請求賠償「喪葬費」及「扶養費」等損害賠償金額。

但具體請求多少較為合理,及法院最終判決賠償的實際金額,都要依具體個案情形來分析及衡量較為準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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