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育杉律師回覆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讀者關於「顧客下訂客製化食品卻不取餐」之法律問題

林育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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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網址:https://law.sme.gov.tw/ailt/modules/forum/details/?topic_id=41182

讀者提問:

「客人使用線上點餐並以電子支付下訂客製化食品,但是對方不取餐的話需要退款嗎?如果不退款的話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林育杉律師回覆:

「您好:

如 貴公司所使用的線上點餐平台已明確顯示應由訂餐客戶自行前往取餐,則該客戶既已完成點餐程序,甚至還要求就餐點進行客製,且為付款,而 貴公司亦已接單並製作餐點完成,並放置於該客戶所應前往地點等待其前來取餐,乃 貴公司與該客戶間就此客製餐點成立買賣契約關係,復因 貴公司亦已履行該買賣契約義務完成,似無違約情形,而無退款問題。

以上回覆謹供作參考,仍須視個案情況以為具體建議,如需更進一步討論,歡迎洽詢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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